大赛概况


大赛简介

湖北省金相技能大赛是武汉大学、华中科技大学、武汉理工大学、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、武汉科技大学、湖北工业大学、武汉轻工大学、武汉纺织大学,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等九所高校联合发起,由湖北省金属学会主办的一项赛事,同时和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对接。
湖北省金相技能大赛的宗旨是加强湖北省各高校之间的联系,加强材料类专业或相近专业师生之间的交流,促进实践教学,增强大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竞争意识。
第一届湖北省金相技能大赛于2018年6月在湖北工业大学举办,以后每年举办一届。
2021年,湖北省金相技能大赛更名为“湖北省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”

大赛章程

湖北省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章程

(2023年2月10日发布)
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湖北省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(以下简称大赛)由
湖北省金属学会主办,旨在加强湖北省各高校之间的联系,加强材料类专业师生之间的交流,促进实验教学,增强大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竞争意识,同时作为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分区复赛(湖北赛区),和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对接。
第二条 大赛原则上每年举办一届。
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三条 主办单位组织成立大赛指导委员会,负责审核竞赛委员会制订的大赛章程和竞赛规则,指导大赛的组织、实施等工作。
第四条 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2人,副主任委员若干人。
第五条 主办单位组织成立大赛竞赛委员会作为大赛的执行机构。负责制订、修改和发布大赛章程和竞赛规则;确定每届大赛的承办单位并指导、监督承办单位做好大赛的相关组织工作;组织实施每届大赛的赛事工作;对大赛期间出现的争议做出最终裁决。
第六条 竞赛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,副主任委员及委员若干人。
第七条 主办单位成立大赛秘书处作为竞赛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,在竞赛委员会领导下具体处理大赛的各项日常工作。大赛秘书处挂靠单位为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。
第八条 大赛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,副秘书长若干人。

第三章 竞赛规则
第九条 大赛竞赛规则由竞赛委员会主持制定,并在每一届大赛正式报名开始前发布。
第十条 竞赛委员会对竞赛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第四章 参赛高校及参赛人员
第十一条 大赛的参赛高校必须为国家批准举办的高等院校。参赛高校主要面向湖北省内高等院校,也欢迎其他临近省份高校参赛。
第十二条 大赛的参赛选手必须为正式注册的在校本专科生,每所参赛高校最多只能派6名学生参加比赛。
第十三条 参赛高校需派出1名领队老师带队参加大赛。参赛高校也可根据情况选派若干名指导教师随队参加大赛。

第五章 附则
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大赛主办单位湖北省金属学会委托竞赛委员会主持制定。
第十五条 竞赛委员会对本章程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组织结构

详情见大赛章程。